开学以后在校的大四学生更少了。大多数人都已经找到了未来的方向,工作的已经有了去处、读研的忙着面试国外的名校,剩下的也都在四处奔忙的路上。这个时候人和人之间的不同就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来了。拼爹、拼关系、拼能力、拼运气。认真说起来,世界本来就不存在绝对的公平,每个人最大化地利用手里的资源,去争取一个最好的利益。
绵绵考乐团虽然失败了,不过家里托关系为她安排进了一所国际学校做音乐老师,收入颇丰;杨宁保送本校的研究生基本已经确定;同届学生还有进乐团的、开工作室的、去游戏公司、广告公司的……最后也只剩下丁露和安小语还没有着落。
“唉……唉……我爸居然让我去他公司帮忙。有没有搞错,我学的是钢琴,又不是经管,能帮他什么忙啊。而且去公司坐班也太无聊了吧。”丁露最近一直和安小语长吁短叹,不知道毕业以后干什么好,“你呢?真的回去任教啊?”
“嗯,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。南山镇很偏远,那里音乐老师太稀缺了。别说乐器,孩子们对音乐的接触都很少,所以我想,如果我去为他们启蒙的话,也许能改变一点点现状吧。可是……”她一个哑巴,怎么当人老师?投出去的简历大多都被退了回来。大多数的时候,她都不太自怨自艾,也不因为不能说话而自卑。可是,到了要决定出路的时候,现实却总是很残酷。
“我觉得不好。不是说做老师不好,可是太浪费了呀。什么人都可以做音乐老师,却不是谁都能成为音乐家的。小语,你有音乐家的才华,你应该去做更伟大的事。”
什么呀。还伟大嘞。安小语“噗”地笑了起来。
其实穆教授之前也一直强烈建议她出国深造。她自己当然也很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。可是不行啊,她没有可以留学的经济基础。而且外公外婆年纪那么大了,她也不放心离开那么远。再说她也不想出国,她还在等那个人。
“小语,我这么说你别生气啊。”丁露犹豫了一下,有些小心地开口,“如果是担心钱的问题,我可以帮忙的。你知道,我就是钱多嘛,都没地儿花。”
“丁露,谢谢你。不全是因为钱。”
“好吧,那如果有需要你一定要和我说啊。别跟姐姐客气。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,以后有钱了可以再还我嘛。反正你以后肯定会非常有名的,你就当我提前投资好了。”
安小语笑起来:“好,我的赞助商。时间不早了,我们现在去吃饭?”
“呃……”提到去吃饭,丁露突然有些支支吾吾,半天才下了决心似的说,“好,走吧。”
安小语很少见丁露这种欲言又止、又羞涩又懊恼的神情,一时莫名其妙。到了食堂,两个人排队打饭,一前一后打完出来却发现两个人的菜量也差太多了。丁露的菜多得都要满出来了,简直是安小语的两倍还多。安小语嘴巴惊成了个“O”,这是怎样,看不起她么?丁露得意地又回头对着打菜的小哥哥抛了个媚眼:“男人嘛,给点甜头就冲你摇尾巴。你要学着点。”
正洋洋自得间,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:“摇什么尾巴?”
丁露听到声音吓得差点跳起来,顿时收起了得瑟,马上岔开话题说到:“没,没摇尾巴。啊,那边有位子,我们先过去了啊。”
安小语看了看莫名出现的洛凯,又看看丁露,总觉得这两个人之间怎么有种微妙的气氛呢。
她们找到位子坐下后不久,洛凯也端着餐盘坐了过来。
“阿凯,你今天来学校干嘛啊?”安小语问洛凯。他都毕业三年了。
“嗯,约了某人吃饭。”洛凯埋头边吃边说。
某人,吃饭?安小语看看丁露,又看看洛凯,又看看丁露,又看看洛凯,她是不是错过了什么?
“那个,你别看我啊。我和他没什么关系。”丁露矢口否认。
洛凯抬头冷测测地瞟了丁露一眼,丁露瞬间蔫了:低头吃饭,少说少错。
一顿饭在一种怪异的沉默中度过,吃得安小语莫名尴尬。幸好中途收到沈涵晞发来的视频。他近日参加伦敦的一场音乐研讨会,里面有些很不错的观点他想分享给安小语。
丁露看了羡慕地说:“你家沈二简直是完美了。世界上跟他一样温柔体贴的男人没有他帅,跟他一样帅的男人又没他有才华。”羡慕完还特意瞪了一眼洛凯,补充道:“哪像某个人,又木又凶。”
吃完饭刚走到食堂门口,丁露还想跟着安小语回寝室,就听洛凯说了声:“小语,不好意思,我们先走了啊。”
安小语还没回过神来,就见丁露已经被洛凯像拎小鸡一样“拎”走了。啊?!安小语瞪圆了眼,到现在她要是还不明白那就是脑子有问题了。不过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啊?难怪丁露最近的打扮都和以前不一样了,整个人也都有了生气。原来是这样。真好啊。安小语发自心底为他们开心。她还是不做电灯泡了。她远远冲那边挥了挥手,自己回寝室去了。
“放开我啦,我要和小语回去。”丁露拼命挣扎。
“不放。吃饭带上小语就算了,吃完你还想跟她走?”洛凯黑脸。
“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你走啊?”丁露嘴硬。
“你是不是忘了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?我跟你没有关系?”洛凯低头凑近她说,“要不要我帮你回忆回忆?嗯?”
“你,你,你,你要干嘛,这可是在学校里。”丁露觉得自己的小心脏不争气砰砰砰跳得飞快,呼吸都不顺畅了。
洛凯暗笑着直起了身子:“你以为我要对你干嘛?哦~我知道了,我没有吻你你是不是很失望?”
“你这个混蛋。臭木头。”恼羞成怒的丁露转身就走。
洛凯追上去拉她手一把把她扯进自己怀里:“好啦,别生气了。逗你呢。谁让你说和我没关系的。”
丁露推他,却怎么也推不开:“你这个讨厌鬼!”
“你可爱就好啦。”
“你刚刚还凶我!”
“我哪里凶你了。”
“你就有!”
“我没有。”
“你就是有!你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老凶我!”
“第一次?第一次见面我哪有凶你啊?”
“怎么没有了?!你叫我‘衣服多穿点’!我怎么没多穿了我!”这句话丁露可是记仇很久。
“我没有凶你。我只是生气。而且,那可不是第一次见面。”
“那就是第一次呀。”丁露使劲儿想了想,“明明就是第一次嘛。”
“你说是就是吧。”
“你这个语气……那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?”
“我不告诉你。”
“喂喂,什么时候嘛。”
“不。告。诉。你。”
“什么嘛。”丁露扁扁嘴,突然想到了什么,一拍手跳起来指着洛凯说,“哈哈,你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吧?”
“你想象力会不会太丰富?”洛凯嗤笑。
“不要不承认。哼哼,搞不好你已经暗恋我很久了呢。”
“你脸皮什么做的?我看看,怎么厚成这样?”洛凯作势要去掐她的脸。
丁露尖叫着拍掉他的手:“不要捏我的脸!妆都被你揉花了。”
洛凯哈哈哈大笑起来:“那下次别化妆了。”
眼前这个张牙舞爪的女孩和记忆中那个如花的笑靥渐渐重合,一见钟情啊……也许真的是一见钟情吧。
第一次见面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。
那天他在康浦区中心公园遛狗,遇到了一个女孩子。他的苏格兰牧羊犬缠上了她的黄金猎犬。他抱歉地把狗狗拉走,一回头却看见她蹲在草地上温柔地抚摸着黄金猎犬的头,开心地对它说:“你看,有狗狗很喜欢你呢。真好。”从此,那个素面朝天却笑得很甜的女孩子就印在了他的心上。
可是,后来无论他又去了公园几次,都再没有遇到她。直到他开始在MUSE打工,终于见到了浓妆艳抹的她。他从来不知道,一个人的生活可以奢侈糜烂到这个地步,只剩毫无目的的混日子和瞎胡闹。他心里渐渐升起了一团无名火。不知道是气这样的她,还是气喜欢她的自己。她身边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,他便把心里那个影子埋得越来越深……
现在,他终于把她找回来了。从此天涯海角他也会护着她,她不会再孤单,不会再害怕,不会再需要用酒精来麻痹自己。他要她永远这样无忧无虑地笑。
他的女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