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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镇魔司新任黄字千户

  尘埃落定,厮杀落幕。

  客栈门敞开着,阳光穿过门,照在狰狞的脸上。

  再好看的女子、再潇洒的公子,倘若做出这等表情,也不会好看、也不会潇洒,只有惊悚。

  哪怕太阳照射,见者也有一股切肤阴冷的寒意。

  死寂客栈,忽闻异响。

  两条身影仿佛飞鸟,踏风而来。

  一前一后落于地面。

  来者二人。

  镇魔司玄字千户,上官明月。

  镇魔司黄字千户,石成非。

  “公孙家在江湖上也曾是赫赫有名的势力,其剑舞之美名震武林,连先帝都称赞,公孙剑舞几多艳,蹁跹惊鸿醺四方,可惜如今......”

  上官明月展开白扇,不禁唏嘘。

  那时就算散尽家财,也难以看到公孙剑舞。

  倘若有谁侥幸看到一场公孙剑舞,也会立刻江湖扬名。

  如今,只要花钱就能欣赏到公孙剑舞,甚至公孙家还会主动将舞剑女子送给朝中大员当侍女。

  石成非不明所以:“如今不是更好,至少现在看公孙剑舞,要比那时简单得多。”

  上官明月感叹道:“公孙剑舞虽和以前一样,但却没以前那么美了。”

  “既然剑舞一样,为何不一样美?”石成非奇怪一声,恍然大悟,拉长音,“我知道了!”

  “你知道什么了?”

  上官明月斜睨了石成非一眼。

  这位新任黄字千户一样缺乏美感,甚至比罗麟更讨厌,简直像市井流氓。

  石家一向憨厚老实,怎会有石成非这种人。

  偏偏当初还是他提议,从石家找人接替罗麟位置。

  若石成非这次真能说出点道理,那么他也不是太无药可救。

  上官明月也不是不可以稍微改善一下对石成非的印象。

  上官明月看着他,略有期待。

  “一定是舞剑女子不如以前漂亮了。”石成非自得发笑,挤眉弄眼道,“感情你们这些自称君子、公子的人和我一样啊。”

  “现在公孙家剑女身上缺少韵味,她们已是剑的奴隶......”

  上官明月无言以对,他觉得自己真傻,居然会期待石成非有所改变。

  “哈哈哈,别给自己找补了,这种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,下次,我请你去京城的花月春风十四楼玩,可惜那种地方太贵。”

  石成非勾肩搭背,二人好似关系多么好一样。

  “首先,食色不是好色,而是欣赏美;其次,花月春风十四楼用不着你请我去,就算我去那种地方也从来用不着花钱。”

  上官明月一面说,一面往前走了一步,不愿和缺乏美感之人离得太近。

  石成非哼了哼鼻子,不信道:“娘娘腔别说大话了,难不成花月春风十四楼是你开的?”

  “虽不是我开的,但花月春风十四楼曾说过,只要我去,十四个花魁任我挑选,且分文不收。”

  上官明月轻摇白扇,轻声道。

  石成非眼珠子转了转,贱兮兮走上前,搓手道:“想不到明月兄原来这么厉害......”

  上官明月看上一眼,便知道他心里究竟有何打算。

  上官明月道:“别想打着我的名号去花月春风十四楼花天酒地。”

  “你把我石成非当成什么人了!”石成非嚷嚷道。

  上官明月干笑:“呵呵。”

  “我只是想和明月兄交个朋友,毕竟你我同为风流倜傥、玉树临风的美男子,如今又一同在镇魔司干事,你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。”

  “呵呵。”

  “我听棺材板说是你举荐我来镇魔司的,这叫什么?”石成非有感而发,自问自答,“这就叫惺惺相惜!想必,你也是折服于我的英俊相貌吧。”

  “呵呵。”

  石成非抓狂道:“你可不可以不要再呵呵了,呵呵得我好心烦啊。”

  上官明月正了正神,催促道:“好了,快去检查一下尸体。”

  石成非耸了耸肩:“你是玄字千户,我是黄字千户,听你得喽。”

  上官明月解释道:“千户之间乃是同级关系,并不分上下级。”

  石成非嘟囔道:“那你让棺材板和我换吧,他去当黄字千户,我当天字千户。”

  “千户任命岂非儿戏。”

  二人说话间,各自找了一具尸体蹲下。

  上官明月刚看向尸体刀口,忽听石成非长吁:“好毒啊!”

  “哪里有毒?”

  上官明月眸中闪过一丝精光,立马站起来,走向他。

  二人前来,正是要探查魔阎究竟有多少本事,究竟藏了多少本事。

  至少,上官明月从未听说过魔阎使毒。

  “你瞧,连这样的美女都下得去手,此人如何不毒。”

  石成非咂嘴几声,脸上尽是可惜之色。

  上官明月气得拳头硬了:“你这个家伙,给我认真一点!再不然,我可要飞鸽传书,叫地字千户过来了。”

  “千万不要,那个面瘫天天一张臭脸,好像有人欠了他银子似的,即便再好的心情,看见他也会变得糟糕。”

  石成非苦着脸,说道。

  上官明月没好气道:“那你正经一点!”

  二人再检查起尸体。

  石成非忽道:“对了,那个面瘫好像也姓公孙。”

  上官明月沉默了片刻:“他不是这个公孙。”

  ❀

  短短几里路,血染街道红。

  血沿着刀尖往下滴。

  死得人虽多,但多是江湖无名之辈。

  真正有大名气、大能耐之人,早已在聚义庄中养精蓄锐,等阎信主动上门。

  那位少年郎君,公孙公子,本来也可以在聚义庄中等阎信上门。

  但是他太自大了,他和公孙灵琳一样自大。

  他不愿意等,他更愿意先下手为强,以为自己出手一定能成功。

  他的想法其实很正常,毕竟阎信在江湖闻名才短短几天。

  在那之前,阎信也是江湖上无名之辈。

  成名时间太短,以至于谁看他都觉得尽是虚名。

  直到碰见他,碰见他的刀,才明白魔阎并非虚名。

  可惜此时再反悔已然来不及了。

  再吸收最后一人内力,阎信内力已涨至两年半。

  以他这个年龄,两年半内力实则并不算什么,甚至可以说十分差劲。

  可要是知道,阎信从身无内力,只花费了不到一个月时间,内力便有两年半之多,一定会惊讶许多人。

  而他的身体强度,才是最令人诧异的。

  “魔功果然够邪!”凄惨恸泣之声在耳畔渐消,阎信将一颗面目狰狞的脑袋随手丢掉,冷声道,“这是逼我一直杀下去啊,一步步引我踏进深渊,万劫不复!”

  杀了这么多人,才有两年半内力。

  若想成天下第一,还不知要杀多少人才行。

  而且,伴随身体强度增加,阎信那股不安也越来越强烈。

  阎信握刀的手更紧了一些。

  他知道,再这么下去,自己也许会难得善终。

  但是!

  他松不开手中的刀!

  只要能把刀握在自己手心。

  只要能把命运握在自己手心。

  他就不后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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