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癞把那些孩子都叫到跟前,王方很温柔地问他们都叫什么名字。
“俺叫长命!”
“百、百岁!”
“吉祥……”
“如意。”
“俺叫盛世!”
王方摸着许太平的脑袋,笑道。
“加上你,就叫太平盛世了,对吧?许道长,你挺会取名字啊。”
许癞陪笑了两声:“州尊,您用俺们这些人干啥啊?”
“我教给你们一个顺口溜,你们呢,什么都不用干,只需要把这顺口溜给传得人尽皆知。许道长,行走江湖,口才肯定差不了吧,到时候您得多替我声张一些。”
“好说好说,不知是个什么顺口溜呢?”
“等我编……不是,等我斟酌一下。”
王方自打来到登州,事情几乎就全靠他随机应变应付着。
亲身经历了才知道,电视剧里演的那些一步三算,一环套一环的所谓权谋大戏,全都是放狗屁!连明天下不下雨你都不知道,怎么就保证事情一定按照你想的那个方向发展呢?
王方毕竟是文科生,编个顺口溜还不容易。
“听好了啊……十三嫁老翁,挥刀为哪般?官法若有情,何须女儿冤!不管你们用什么法子,只要让全县的人知道,阿云这个案子是个冤案,那就是大功一件!”
“这好办,州尊只管放心交给贫道便是。”
“事成之后,我有重谢。”
王方又对王全忠道。
“王知县,韦阿大如今在何处?”
“他如今是受害者,自然还是在家中。”
“阿云呢?”
“还在大牢监管。”
“你现在就跟阿宝,去把韦阿大,还有那个崔贾,二赖子,全都提到衙门,我去监狱,看看那个阿云。”
“州尊不去见崔贾了?”
“不去了。”
王方拍着王全忠的肩膀,呵呵笑道。
“底细都弄清了,还找他干什么?把他监押起来,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审。”
王全忠后脊梁骨一阵发寒,总觉得自己好像稀里糊涂上了贼船。
——
大家分头行动,王全忠带人去提韦阿大三人,王方则来到大牢,去见那位可怜的阿云姑娘。
十三岁,嫁人,还是逼婚,拿刀杀丈夫。
王方怎么想也不能把这些线索凑成一个完整的事情。
他十三岁还跟小伙伴们弹弹珠,拍小卡呢。
监狱又潮又湿,一进门,王方就下意识捂住了鼻子。
耳边全是那些犯人嘴里骂出来的难以入耳的话,甚至还有犯人伸出手去扯王方的衣服。
阿云是钦犯,被单独监押在一间密室里。
透过门缝,王方能看到里面墙角处,蜷缩着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,蓬头垢面,不知在看什么地方,眼神十分呆滞。
“她眼睛怎么了?”
王方注意到阿云总是闭着右眼,问身边狱卒道。
狱卒解释:“成亲之后,被韦阿大揍的,后来被关进来,天天哭,长了一个好大的疙瘩,已然是看不见东西了。
韦阿大说因为她不听话,其实知道他的都知道,好喝酒,喝完酒就撒酒疯,前几个老婆都是被打死的。”
王方只觉得毛骨悚然。
“打死了人,竟然就这么逍遥法外?”
“没人敢抓啊,这厮有些背景哩。”
王方听言,脸色更加阴沉,不再言语,示意狱卒把门打开。
阿云受到惊吓,身子往后缩了缩。
“州尊大人看你来了,问你什么就说什么,听见没有?!”
狱卒厉声道。
王方抬了抬手,让他闭嘴。
“你出去吧,有事我叫你。”
狱卒点头哈腰出去了。
里面还有一张椅子,王方轻轻扫去上面的灰尘,便坐上去。抬头正对着牢房的铁窗,几丝少得可怜的阳光射进来,正好洒在王方脸上。
而脚下的阿云,也蜷缩在黑暗中。
王方凝视阿云,其实就不过一个普通初中生的模样,他突然想起自己一个表妹,跟阿云差不多大,每天还因为不想上学苦恼。
只能说她命太好了,生在了一个不吃人的好时代。
阿云蜷缩着,用那只还能看得见的眼睛,看着王方,眼中满是惊恐。
“你不用怕。”
王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柔一些,不吓到她。
“我是奉了皇帝陛下的命令,来救你出去的。”
“出、出去……”
阿云只听到了两个字,却十分恐惧地连连摇头。
“我不出去……不出去……”
王方眸色一凛,知道她为何反应这么大。
“你放心,让你出去,是让你安心过自己的日子,不是让你再嫁给韦阿大,也不会再让你回到你叔父身边。”
少女绝望的眼中突然有了光。
“真的吗?”
“真的。”
王方微笑道。
“但是光我自己肯定不行的,还需要你来帮我。只要你不怕打官司,不怕他们恐吓你,我就一定能救你出去!”
阿云眼底一片晶莹,咬着牙,十分坚决地点了点头。
“好!”
王方起身,蹲在阿云面前。
“现在这里就你我两个人,你把你怎么嫁给韦阿大的,之后又发生了什么,还记得什么,全都告诉我!”
到底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,又受了惊吓,连句完整的话都很难说出来,更不要说把话说的有逻辑了。
也亏得王方有耐心,慢慢地引导她,让她把那些事情都想了起来,并尽量清晰地表达出来。
王方简单整理了一下,当时情况大概是这样的。
在阿云爹死了不久之后,阿云的娘也死了。阿云照例要给娘守孝,由于没人照顾她,就只能去投奔唯一的亲人,叔叔二赖子。
起先叔叔和婶婶也都没说什么,但过了几天,婶婶的脸色越来越难看,甚至经常对阿云恶语相向,无非是嫌她不挣钱,吃自家的粮食而已。叔叔也是对此充耳不闻,任由婶婶对自己打骂。
可突然有一天,叔叔出了趟远门,欢天喜地地回家了,之后婶婶的脸色也好看了起来,也不打骂阿云了,还给她裁制新衣服。
之后又过了两三天,阿云被婶婶哄着穿上了一身红衣服,头顶盖了一顶红盖头,什么也看不见,只觉得被好几个人拉着,上了一顶轿子。
等她再下轿子的时候,就到韦阿大的家了。
当时见韦阿大又老又丑的样子,阿云吓哭了,要回家,被韦阿大一巴掌扇在床上。她就不敢想家了。后来韦阿大就要脱她衣服……
婚后韦阿大对阿云并不好,简直是当奴仆使唤,喝了酒之后就要打她。
之后的事情,就同案宗上写的一模一样了。
天热,为了凉快,韦阿大在房子外面睡。
阿云趁韦阿大睡着,拿刀要杀了他。结果她打不过韦阿大,一番争执过后,只砍掉了韦阿大一根手指头。
当时韦阿大不知道是阿云,第二天就去告官。
官府很快就查到了阿云身上,在知县,也就是王全忠的一番恐吓下,还没动刑,阿云就承认了罪行。随后王全忠就给定了死刑,上报上级,被知州许遵改成免去死刑,上报朝廷,掀起了这场史书上鼎鼎大名的“律敕之争”。
律者,律令也。
也就是司马光等保守派所支持的,依照法律,阿云当死。
敕者,圣意也。
也就是王安石等维新派支持的,依照人情,阿云当活。
说白了,其实就是两方势力在借这个案子,在争国家的话语权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