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生日快乐
夜幕低垂,凉风习习,黑水市将自己的另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。
白天,她是高天省的大都,国际著名金融都市,城市上空吞吐的雾霾都带着金钱的颜色。
晚上,她是旅游之都,霓虹的灯光照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,连空气都带着脂粉与酒精的味道。
网上有一个关于黑水市的笑话,
一个外国人来黑水办公,他听说此地的空气污染十分严重,所以在下飞机时戴了三层口罩,可还是在出机场的时候晕倒了,送到医院,人家大夫一瞧,嘿嘿,这人竟然是醉倒的。
毕竟口罩防的了空气中的雾霾却不防空气中的酒精。
周伯龙就带着一副天蓝色的口罩,站在一家名为“人间美梦”的夜总会外。
他看着夜总会的巨大招牌,按了按耳朵上的隐秘耳机,与外层空间的玛利亚取得联系,
“玛利亚,金海集团的老板是不是就在里面?”
“是的,指挥官阁下,金海集团的老板名为苟尘文,今天是他四十二岁的生日,所以他在里面包了一个豪华包厢庆祝。”
“我知道了,玛利亚,等一下帮我屏蔽附近的摄像头。”
周伯龙说完,便踏步进入夜总会内部。
站在门外的保安伸手拦住他,客气道:
“先生,请摘下口罩再进去。”
“我要是不摘呢?”
周伯龙用视角的余光大量着头顶上方,发现了一个正对着自己的摄像头。
玛利亚还需要三分钟的时间,才能黑进这家夜总会的内部网络。
“如果那样的话,很抱歉,请你离开。”
瘦高个子,皮肤黝黑的保安语气变得不客气。
“你们夜总会都是这样对待客人的吗?”
周伯龙冷冷一笑。
也陪你耗三分钟又如何。
“你算什么······”
瘦高保安扫了一眼周伯龙的穿着,入行久了,他练就了一双识尽名牌的慧眼,而周伯龙的衣着,全是不认识的地摊货,
一个自视甚高,没事找事的穷鬼。
他在心里给周伯龙下了一个定义,口气也由不客气转为嘲讽。
“出了什么事?”
还未等瘦高保安说完,一个沙哑慵懒充满磁性的女声自夜总会入口内传出。
瘦高保安立刻住口,身体也在瞬间站得笔直,转过身,对自门后走出的女人恭声道:
“李姐,这个人进夜总会不摘口罩。”
“哦,”那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,身材凹凸略显丰满,穿着修身的黑色蕾丝短旗袍,一双眸子深沉黑暗,仿佛隐藏着黑洞,开阖转动之间,要把人的灵魂都吸入尽去,
“那可不行的,先生,进夜总会玩,哪里有戴口罩的道理。”
她说着话,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周伯龙,眸光之中,似乎流露着无限的好奇,好奇面前男人面罩之下,是一副怎样的面容。
“我不摘口罩是有理由的。”
周伯龙微微一笑,再看向那个被称为李姐的女人,后者的眸光平淡无波,仿佛方才的感受是他内心想象的幻觉。
“嗯,说来听听。”
李姐双臂交叉,一只手竖起手指点在下巴,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。
“那个理由现在不成立了。”
周伯龙说着,摘下了口罩。
三分钟的时间已到。
人间美梦监控室内的显示屏上,入口位置原本应该出现的周伯龙的脸,换成了另一张经过拼接的陌生脸孔。
“哈哈,你早这样不就好了,欢迎来到人间美梦。”
李姐开心笑起,拉住了周伯龙的胳膊,两人一同进入了夜总会内部。
而门口的瘦高保安已经看傻了,李姐不是一直不喜欢与任何男人接触吗?今天怎么主动挽起了这个男人的胳膊?
难道?!
瘦高保安的额头渗出一滴冷汗,他似乎是勘破了一个惊人的秘密,
李姐不是不喜欢与男人接触,而是不喜欢和丑的不帅的男人接触。
想到这里,他不禁感到后脊发凉,身体也不受控制的发抖,
原来,我不帅。
并不知道门口的瘦高保安内心是怎样的跌宕起伏,周伯龙和李姐走在夜总会内部的长廊。
周伯龙问道:
“我想见见金海集团的老板,他不是过生日嘛,我给他送一件礼物,好拓宽一下自己的人脉。”
李姐掩着嘴,揶揄道:
“呵呵,苟尘文?想给他送礼的人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你想靠给他送生日礼物扯上关系,我觉得你有点太不自量力了。”
周伯龙神秘一笑,
“哈哈,我这件礼物,一定会让他终身难忘的。”
“是什么?快告诉我。”
“秘密。”
“哼!你不说那算了。”
李姐好像真的生气了,一把推开周伯龙的胳膊。
“不过,我可以告诉你,方才我不摘口罩的理由。”
周伯龙悠悠说道。
“是什么?”
李姐睁大眼睛。
“因为我酒量很浅,我怕一摘口罩,人就醉了。”
周伯龙不好意思的说道。
“哈哈,那你为什么后来又摘了口罩呢?”
“因为你啊,姐姐,我一看到你,人就醉了,醉了的人,是不能醉第二遍的。”
周伯龙目光严肃而认真。
“呸,男人的嘴,骗人的鬼。”
李姐啐道,酒红色的灯光下,她的脸也仿佛蒙上了一层绯红的轻纱,
“苟尘文的包厢,在六楼666号房间,很容易找到的。”
“那么拜拜了。”
得到了想要的信息,周伯龙便从李姐身边离开。
待得周伯龙的身影消失在电梯间,李姐面上的笑容尽去,一片冷静,
“他身上竟然有上位者的气息,可是我认不出来他的血脉来源。奇怪,莫非是哪一个隐秘家族要出世了?”
另一边,电梯直上三楼,周伯龙自电梯间走出,沿着直直的走廊,拐过两个弯,便看到了前方尽头的666号包厢。
推开包厢,灯红酒绿,一片欢声笑语,
“祝苟老板福如东海,寿比南山。”
“苟老板干杯。”
“苟老板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。”
······
坐在主位的苟尘文,是一个四十来岁,大腹便便,头顶油秃的中年男人。
此刻他红光满面,满面含笑,含笑不止的接受部下和生意伙伴的祝福,端起酒杯,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,
“啊!今天是我四十二岁的生日,大家不要局促,怎么高兴怎么来。”
“嗷——,苟老板万岁。”
一个穿着格子衫,戴着厚眼镜的男人忽然一声狼嚎,
“我给大家唱一首《好日子》。”
“唱唱唱。”
众人起哄。
苟尘文也跟着拍起巴掌。
“哎呦呦
今天是个好日子
心想的事儿都能成
······”
在鬼哭狼嚎般地歌声中,一个男人跳上了酒桌,将桌子上的碗碟和酒杯踩了个稀碎。
一瞬间,众人齐齐侧目,纷纷停下巴掌,
靠,这是什么节目,项目部没这项安排啊。
一边的格子衫男人似乎是沉浸在了自己的歌声世界,没有注意到气氛的变化,眼角流出眼泪,继续唱着,
“呜呜呜
明天有是个还日子
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
······”
苟尘文面露怒色,但是克制着自己没有暴跳,他看着酒桌上的男人,问道:
“下来,你是哪个部门的,明天结账走人。”
周伯龙低下头,看着眼前的这个油腻无比的男人,心中燃烧着熊熊怒火,
就是你把我妈妈害成了那副样子,
你还在这里过生日,
过忌日去吧!
他伸出手指,指着苟尘文,一字一顿道:
“苟尘文,你······”
“你去死吧,苟尘文,你的命有人买下了。”
忽然,一个淡然的男声在包厢入口响起。
入口处,多出了一个穿着棕色风衣的男人,此人带着黑墨镜,竖起的衣领遮住大半脸庞,胸前捧着一捧鲜花。
鲜花落地,露出风衣男人端在手中的霰弹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