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许碰!”
说着,林元一爪子把她的手打了回去,在她手腕上打出了两条清晰的血痕。
看到这里,林元松了口气,自己算是保住了他的命,幸亏幸亏自己反应还算及时。
之前来的时候,林元在路上几次不得不动武,破坏了这颗种子的对自己的压制。
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被憋久了,每当林元离开这一颗种子的压制。
他都会发疯一次,而且是立刻发疯没有两三个时辰,根本无法消停下来。
此刻,林元已经被目前自己胸前这颗种子压抑了将近十天之久。
如果被他一碰,离开压制,林元估计除自己之外,整个小店都不会有什么东西能活着离开。
……
林元突然而来的爆炸反应把那女子吓了一跳,下意识的把手缩了回去,不敢再乱动分毫。
不过眨眼间,想起之前的表现,她又有些屈辱。
她是谁?
堂堂妖族北聚城城主的女儿,也是他唯一的一个子嗣。
未来的北聚城主,今天看在以往的面子上给这只狐狸点面子。
这只狐狸竟然如此放肆,分明是没有把她放到眼里。
想起之前对这只狐狸表达的善意,她脸上有些难堪,哼了一声之后,便对林元说道。
“不让看就拉倒,你以为我稀罕似的,不就是一颗烂种子吗?”
“说的跟谁在乎一样,不过虽然你不仁,但我绝不能不义。”
“我还是之前那句话,想得到他们的下落,就到我那里坐一会。”
林元看着她,略显得有些疑惑。
她忽然生气的原因,林元也明白。
无非是自视甚高,觉得在自己这里受到了侮辱,被轻视了一番,心里不舒服罢了。
可是一般来说,会因此发脾气的,绝不会有多大度。
她为什么还要执意让自己去她那里做客呢?
林元有些想不通,暗暗提起了警惕,下意识地就想拒。
绝可是那女子看到林元的表情,眉宇中闪过一丝愤怒。
“你可不要给脸不要脸!我已经足够给你们面子了,你不想跟我一起去可以,但是你也不要在想得到你师傅的下落了!”
说着,她怒气冲冲地站起身,冲着之前带来的那些人一挥手。
“咱们走,就让他自己在这里考虑好了,城主府就在三条街以外,你一直往北走就可以看得到。”
“你能不能得到你师傅的下落,全在你今天晚上会不会来见我,你来,你就能得到,不来,慢慢找去吧!”
……
他走后小店内众妖兽议论纷纷,都不明白哪里来的这么一个胆大妄为的狐狸,竟然连她都敢招惹。
但是当他们的议论传到林元耳中,林元歪过头撇了他们一眼,那双猩红的眸子即刻间把他们吓得噤若寒蝉。
在有了那两个天赋之后,林元时不时会发疯,脾气也差了很多,
这虽然会让林元减少很多的耐心。
但是也可以让林元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是福是祸,也只有林元说的清楚。
站在原地,林元思虑了一会,暗自念叨道。
“城主府!去还是不去?”
……
林元那边犹豫着的时候,之前的那个女子也气鼓鼓的回到了城主府里。
在走廊里东兜西转,她找到了自己的父亲,也就是北聚城城主卢轩。
看见她,卢轩停下手头上的东西笑了笑,开口道。
“小月,今日又上哪里去玩了?又招惹了谁呀?”
卢月气鼓鼓的坐到一旁的长椅上,咬牙切齿道。
“爹,我今天谁都没招惹,反而有一只狐狸招惹了我!”
“什么?”
闻言,卢轩先是一愣切着低笑,这摇头别人不了解他难道还能不了解吗?
他这个女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较为文静,但实际上心里的鬼点子比谁都多。
平常他不欺负别人他就万幸了,居然会有人敢欺负她,当他卢轩是傻子吗?
见卢轩不信,卢月更加恼怒了。
“爹,我没有骗你,真的有只狐狸招惹了我,而且不是别人,就是你那个老朋友的徒弟,一只金黄色的狐狸!”
宛如平地里打了个惊雷,劈到了卢轩的头上似的。
他先是一愣,差点没直接从椅子上滑落下去。
但是来不及管自己的狼狈,他都快要被惊傻了。
连滚带爬的站起来,他瞪大眼睛,满脸的激动。
“你说你见到他了?”
卢月根本不知道卢轩为什么那么大的反应,被吓了一跳,畏畏缩缩道。
“我的确见到他了,而且他还说了些很难听的话。”
“我只不过是想看看他的一个东西,他就凶我,还挠了我一下,爹你快看!”
卢月把自己的手腕伸了出来,上面还有林元挠出来的两道血痕。
但是卢轩现在根本没心情管这些。
知道卢月的确是见到了林元,他兴奋地坐立难安,来回踱着步,口中念念有词。
“见到他了,见到他了,一只金黄色的狐狸,传说中的毛色,那可是咱们妖族的大前辈。”
“据传,他和青丘的大日护法有关系,现在那只狐狸也是金色,即便不是那只,也肯定有关系,不能怠慢,快带我去见他!”
卢月满是不情愿,她刚刚才跟林元扯破脸,现在又要带路,真要是去了,她以后还怎么见人?
见到卢月似乎不太想带路,卢轩皱起了眉头。
“小月,现在不是能任性的时候快带我去,等事情结束,爹就答应你三个要求,什么要求都行,快快!”
前些日子,大概在两个月前,卢轩在自己府中的藏书阁里发现了一本他从未见过的书。
上面清楚的记载了一个他以前从闻所未闻的事情,妖族在华阳山大败人族。
他起初还怀疑上面所记载的事情的真实性,还特意问了几个前辈。
等确定那几个前辈朦朦胧胧的都有记忆之时,他几乎已经确定此事是真的。
那件事情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,就是一只金黄色的狐狸。
金色的狐狸他闻所未闻,更是见所未见,起初他额外叹息,此等前辈居然没能留存下来。
可是当不久前,他那个老朋友曾道阁领着两只小狐狸路过他这里,在他这里住了一天。
聊起他那个失踪已久的徒弟之时,仿佛一道惊雷一般劈醒了卢轩心中的某个区域。
那也是一只金黄色的!
今天居然还被他女儿撞见了。
这简直是天赐良机,不抓住的话,简直是天理难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