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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九章 原来她真是道士

掐指一算良人到 裘梦 13691 2024-04-02 22:08

  久旱无雨,田地龟裂,这还不是最惨的,眼见要生蝗灾,百姓官员更是愁眉不展。

  久经战火,如今刚刚安定下来,却又遭遇天灾,难道上天真的不打算给他们一条活路吗?

  马车经过的地方,不少农家坐在田埂上一脸苦色。

  坐在车里的沈清欢看到了这样的情形,忍不住叹了口气,这就是靠天吃饭的农耕时代啊。

  “韦孤云,我要吃油炸蚂蚱,你让人给我到田里捉蚂蚱去。”

  面对她难得的任性,韦孤云觉得在难得,但还有些稀奇,“蚂蚱能吃吗?”

  沈清欢一脸看“无知儿童”的表情,用一种传道授业的语气道:“油炸蚂蚱富含高蛋白、高营养,当然能吃了。”

  韦孤云若有所思。

  沈清欢趴到桌上,往他眼前凑了凑:“韦孤云,你是不是权力挺大的?”

  “嗯。”他倒要看看她想做什么。

  沈清欢眨了下眼,双手托腮,星星眼看着他,用一副讨好的表情和语气道:“那你给当地官府下道命令,说官府出钱收蚂蚱,不限量,再让当地驻军帮忙开挖管道,引水排洪好不好?”

  “我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
  沈清欢难以置信地看着他,鼓了鼓腮帮子,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,尽量跟某人进道理:“这是对当地百姓很好的事啊,你做为大业朝的宰相,难道不应该为自己治下的百姓着想吗?”

  “没兴趣。”他直接表示拒绝。

  “你——”她要淡定:“那算了,你还是让你的人给我抓蚂蚱吧,这个不算为难你吧。”

  韦孤云嘴角一弯,脸上带了笑,伸手将她拽入自己怀中,微微朝她俯身,眼中笑意满满,带了几分坏地道:“都答应你也不是不可以……”

  “你想干什么?”沈清欢有了浓浓的危机意识。

  韦孤云贴到她耳畔轻轻说了句话。

  沈清欢脸色爆红,直接回他一个字:“滚!”

  “你可想好了?”韦孤云不为所动,依旧满是笑意地看着她。

  沈清欢很是纠结挣扎,不自不觉地就咬住了下唇。

  韦孤云好整以暇,他有十足的把握她会答应,这样好的机会他会放过才是傻子。

  “好吧。”沈清欢最后到底还是闷闷地答应了。

  “乖。”

  沈清欢不想搭理他,她肯定是被某人坑了,她就不信某人看不出这样做对当地的情形有怎样的好处,他做为一个以谋着称的当权者,不会连这点见识都没有。

  可她也很清楚一件事,从她提出要求的时候,她就落了套,还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,为了逼她就范,某人完全可以让她对下限的认识再提高一下。

  韦孤云将她揽在怀里,将纸铺在桌上,当着她的面修书一封,然后从窗子递出去,让侍卫去办。

  “现在满意了?”他低头问她,顺势在她唇边啄了一下。

  沈清欢连假笑都扯不出来应付他。

  韦孤云不以为忤,提醒她道:“晚上看你表现。”

  沈清欢忍不住磨牙,“韦孤云,你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啊,做人不能这样过分的。”

  “是你自己答应的。”他老神神在在地说。

  “你这是趁火打劫!”她指责道。

  韦孤云抓住她指着自己的手指,张口在指上轻咬了下,哑着声音道:“那又如何?”

  看这情形,沈清欢吓得连动都不敢动了,生怕他下一刻就变成禽兽扑倒她。

  韦孤云胸腔发出一阵闷笑,搂紧了她,下巴搁在她肩颈处,道:“不逗你了,晚上我等着吃大餐。”

  沈清欢脸色立时黄了下来,她表示想死。

  韦孤云却已经抬起头,对外面吩咐道:“派几个人去田里给你们沈道长捉蚂蚱去,别踩坏了庄稼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很快,便有二十几个煞气腾腾的侍卫跑进道旁的农田去捉蚂蚱,田垄边坐着发愁的农夫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。

  沈清欢这个时候也从车上走了来,她不太喜欢那种流行的女冠装束,虽然还是一袭蓝道袍,但衣料质地却早已今非昔比,头上简单挽了道髻,束发的簪子却是上好的紫玉雕刻而成。

  韦孤云见她走向垄边的几个农夫,并没有第一时间跟过去。

  恨生则是一见沈清欢下车,便自动自发地跟了过去。

  “老人家。”沈清欢模样秀美,人又和善,气质随和,很容易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。

  “小道长好。”

  沈清欢伸手抓住了一只自投罗网的蚂蚱,提着一只蚂蚱腿儿对老农道:“老人家,这东西可是好东西啊,怎么没人捉来卖呢?”

  “好东西?”几个农人异口同声重复。

  这东西是蝗虫啊,怎么会是好东西?

  “能卖钱的东西,为什么不是好东西?”沈清欢一副“你们好奇怪”的表情。

  “能卖钱?”最先被沈清欢打招呼的那位老农不敢置信地问出了口。

  “嗯。”沈清欢理所当然地点头。

  “谁买啊?而且这东西能做什么?”

  沈清欢摇晃着手里的蚂蚱,慢悠悠地道:“能吃,能入药,当然会有人买。我想你们这里的官府很快就会收购的,除非他们傻。”

  “能吃?”

  “能入药?”

  农夫脸上的表情相当精彩。

  “对啊,”沈清欢完全不介意在此时介绍一下蚂蚱的经济效益,“吃的方法先不说,就这东西吧,能治疗破伤风、小儿惊风、治冻疮效果也非常好的。”

  “清欢。”

  “啊?”她下意识回头看。

  韦孤云不知何时已走了过来,方才她的话他都听到了,此时出声自然也是有原因的,“你是说能治破伤风?”

  “对呀,焙干、研末,每次服三克,一日三次,用酒送服,治疗破伤风,效果很好的。”

  “你知道的东西倒还挺多。”

  “那是。”做为一个吃货,关于蚂蚱的食用价值她相当了解了一下,顺便就把其药用价值也了解了,这很正常啊。

  哎,对哦,这也是一条财路嘛,沈欢忍不住模着自己的下巴眯起眼。

  “纸笔。”

  韦孤云一声吩咐,马上有侍卫照做。

  笔墨纸砚很快拿来,韦孤云就着一名侍卫的后背,飞快地写了两封信,吩咐道:“分送往州衙和军中。”

  “是,大人。”

  两名侍卫领命分头而去。

  农夫看看亲和友善的年轻小道士,再看看气质冷清沉稳内敛的俊美青年,一时有些懵。

  “多给你们沈道长捉一些,她除了要吃,还得配药。”韦孤云提高了音量向田里捉蚂蚱的人说。

  众人纷纷回“是”。

  沈清欢眯眼瞅某人。

  韦孤云面不改色地道:“你放心,你的药方我不白要。”

  “给钱吗?”沈清欢问得相当直白。

  “给。”韦孤云也答得异常爽快。

  “那行。”

  农夫中年龄最大的那个,带了些胆颤地望向韦孤云,道:“大人,这蚂蚱真的能卖钱吗?”

  “能,官府近日便会贴出告示。”

  “太好了。”几个农人不由相视握拳。

  “赶紧回村叫人捉蚂蚱。”

  “对对。”

  说着,几个年轻的农夫掉头撒腿就往村里跑。

  “谢天谢地,这回可好了。”

  蚂蚱这东西还能卖钱,只要卖了钱就算田里的庄稼收成减少,他们也有银钱买粮度过铁荒,这田里飞的蚂蚱竟然全都是钱啊!

  农夫们激动着,眼里重新泛起了生活的希望。

  沈清欢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  看着她脸上干净满足的笑,韦孤云的脸上也不自觉地带了笑。

  他的清欢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。

  军中伤者最怕的便是破伤风,如果这药方真的对症,那么不知道要减少多少非战斗伤亡,会有许多将士因她而活命的。

  进城之后,韦孤云一行人没有入住驿站,而是住进了一家酒楼。

  这家酒楼名为“云来酒楼”,取客似云来之意,是吃住一体的经营模式。

  韦孤云这样的自然是直接包了个院子住的。

  侍卫们都很给力,帮沈清欢捉了好多布袋的蚂蚱,住进酒楼后,他们又开始满城去搜罗木桶木盆。

  两天后,排光粪便的蚂蚱满足了做为食材的条件,被系着围裙的沈清欢开始烹制。

  她倒没去借用店家的厨房,直接在住的院子里搭了个临时灶台,当然锅是借店家的。掌勺大厨听说有人要吃蚂蚱,很是好奇地跑来围观。

  本来就有意扩大一下蚂蚱食用价值的沈清欢自然没有拒绝参观,非但不拒绝,还相当欢迎,所以,后来不但掌柜的来了,还有一些店里的住客也来围观了。

  沈清欢做这些的时候韦孤云没现身,他在屋里处理自己的公文,但从开着的窗户处只要抬眼,就能随时看到某个人的身影。

  恨生全程在打下手,任劳任怨。

  烹制流程相当简单,包看包会,很快,一盘盘色泽金黄、香气扑鼻的油炸蚂蚱就出锅了,沈清欢这个掌勺的根本就是边炸边吃,吃得满嘴油光停不下来。

  侍卫们分到了不少盘,还有一些前来围观的人也分到了几盘,试吃之后纷纷表示果然很美味。

  蚂蚱能吃,而且很美味的消息就这样长了翅膀一样飞出了“云来酒楼”,飞进了并州百姓的耳中,搭配并州官府贴出的悬赏告示,并州展开了一场全民参战的蝗虫大战。

  官府贴出告示全面大量收购,一串十只蚂蚱就能换一个铜板,刚开始只是官府收,后来各地药铺也纷纷加入收购,也是大批采购,不但本地药商收,外地药商也来收。

  呃,这一来并州的蝗虫就有点短缺了……

  是的,短缺了,这个结果让不少人瞠目结舌。

  官府一纸号令下去,原本可能造成并州大灾的蝗虫不仅成了赚钱的好东西,竟然还短缺了,这个就有点……真是一言难尽啊!

  并州的蝗灾便这消失得无影无踪,与此同时,并州当地的驻军帮助百姓开挖管道疏通河道,于是当旱情缓解之后又遇大涝,但因为之前开挖疏通过河道,并州境内没有出现洪涝,更没有大批流民逃难的现象。

  此事飞报入京,大业太祖很是感慨。

  “军师这是娶了个贤内助啊。”太祖还是习惯性地称呼韦孤云当初在军中时的旧称,这些事,沈清欢当然是不知道的,她也不关心,总觉得那些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。并州的蝗灾消弥于无形之后,他们就没有在并州州衙所在的愿城多加停留,反而没有惊动官府就径自悄然离去。

  有时候沈清欢也会很好奇,想问某人一句“你到底是专门出来找我的,还是出门公干,顺道找我的”,可她到底也没问出口。

  总觉得真这么问,多少有那么点儿自作多情的意味,何必自讨没趣呢?

  “给你。”

  沈清欢有些不明所以地接过某人朝她递过来的一张纸,打一开看,眼睛一下子便睁大了。

  这……这是……

  韦孤云清冷而又好听的声音这个时候又再度响起——

  “钱,京城的票号可以兑换成真金白银,在全国各地也都通兑。”

  这个大约就是银票的前身了,这个时空此时还没有银票这回事,这飞钱的性质差不多,只是大多只能在各州州衙所在的地方通存通兑,但已经具备了银票流通的功能。

  “三万两!”她咋舌不已。

  韦孤云模了模她的脸,道:“新朝初建,国库空虚,少是少了点儿,但应该够你零花了。”

  三万两让她当零花!

  果然是土豪才会说的话!

  “卖药方的钱?”她迟疑地问。

  韦孤云点头,“嗯,还有你的政事建议。”

  “政事建议?”什么鬼?

  韦孤云脸上的笑容扩大,忍不住伸手将她从一边抱过来,将她整个人箍到了自己怀中,语气慵懒地在她耳边道:“忘了你之前为什么应我那个条件了?”

  沈清欢脸色瞬间炸红。

  韦孤云低低地笑着,将她搂得更紧,不容许她从自己怀中逃月兑,带着淡淡戏谑地在她耳边道:“我的欢儿做得很好呢,今晚要不要再满足我一下?”

  我擦,这只大尾巴狼,那种事一次就够了,他还想再来?去死!

  “属于欢儿你的功劳,为夫怎么能让你白忙一场,三万两不算多,多少也算是朝廷对你的一个意思。”

  “谢谢啊!”冲着这三万两面额的飞钱,这声谢谢她说得很是真心实意。

  这下,开店的启动资金有了,她终于摆月兑赤贫迈入小康,人生颠峰什么的,她没那么大的理想,现在就已经挺不错了。

  看怀中的人看着飞钱眉开眼笑的模样,韦孤云有点儿好笑,问道:“我一直以为欢儿你是不爱财的。”

  沈清欢扭头送他一个“你是不是白痴”的眼神,关爱完他后说道:“谁说我不爱财的,我只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罢了,只拿我自己该拿的而已。”

  韦孤云不由轻笑,“那为夫的钱你要不要?”

  “去,你又不是我丈夫,少天天挂在嘴边上说。”

  “早晚会是。”他不容质疑。

  “那就等成了那天再说,反正现在还不是。”

  “不反对嫁给我啊?”他心情轻松地问。

  沈清欢小心地将钱折好贴身收好,才一脸平常地说道:“这事我反对又没有用,而且这好歹也算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身分,就算将来万一有哪天你遇到了你的真爱,我还以耍一耍大妇的派头,挺好。”

  韦孤云的心微沉,口中说道:“那我要护着真爱呢?”

  沈清欢连眼皮子都没动一下,淡淡道:“那也没办法啊,毕竟是真爱。不过,如果你的真爱不是我这样命格的话,只要你还不想清心寡欲当和尚,我的小命总归还是能保住的。但你要是有兴趣后庭花开的话,估计我是得担心一下自己生命安全的问题,要知道男人吃起醋来也是很恐怖的。”

  韦孤云默然无语了很久。

  最后,他干巴巴地给了她一个评价:“你懂得倒是挺多的……”断袖后庭,这事他知道的挺早的,毕竟他一直生女近不得身……但他实在对男人提不起性趣。

  “马马虎虎吧,还算够用。”

  韦孤云伸手在她胸前狠狠捏了一把,只觉自己心口有点闷。

  “啊,你干什么啊,疼死我了!”

  韦孤云哼了一声,没作解释。

  沈清欢皱眉揉揉自己被捏痛的胸部,嘟囔了句:“莫名其妙!”这货绝对是更年期,常常就喜怒不定。

  韦孤云又批了一会儿公文,才低头看了一眼,却发现怀里的人头一点一点的,这是困了。

  可不是困了嘛,沈清欢对那些公文没一个铜板的兴趣,人被他箍在怀里又无所事事,便闭目养神,养着养着就困了。

  韦孤云将她轻轻放倒,让她枕在自己腿上,伸手轻抚她光滑白女敕的脸颊,整个人的神情都变得柔和起来。

  也不知道她到底是真没心没肺,还是将所有的心事都藏在了这副没心没肺的脸皮下?那次她突然失控时的哭诉,他始终记忆犹新。

  他很清楚,自己不想看到那样子的她,那让他的心也跟着一起撕裂一般的痛。

  现在这样没心没肺的模样,真也好,假也罢,总还是让人看着安心,至少证明还没到她无法忍受、想跟他摊牌的程度。

  她的摊牌……韦孤云本能觉得自己无法承受。

  他最怕的是她有一天会跟他摊牌说——我喜欢上别人了,你杀了我吧,因为我不想让你继续碰我了。

  “欢儿……”他呢喃着轻唤,“别爱上别人。”你是我的。

  他默默地在心里补全最后四个字。

  晨曦的空气透看宜人的清爽,山岚弥漫,恍如仙境。

  一个身着纯白道袍的身影在林间的草地上转挪腾跃,拳如流星,剑如行云。

  黑丝头巾束发,紫玉簪轻插,衣白裤白袜白,脚上一双十方鞋,黑白相间。

  招收,风止,衣静。

  一缕调皮的晨光穿透叶隙落在道人脸上,那是一张十分俊秀机灵的一张脸,犹带着几分稚女敕与青涩。

  随着一声带着暖意的轻唤,树下的白衣道人缓缓睁开了眼睛,黑漆明亮的眼睛清澈若水。

  韦孤云并没有迎过去,而是耐心地等她抱着拂尘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。

  因为他自己的缘故,他难得看到她晨起练功的身影,今日倒是十分难得。

  山间练功的年轻道人,彷佛整个人融入了这片山林,宁静出尘,带着远离尘世喧嚣的淡泊,有那么一刻,韦孤云甚至觉得她原本就该是属于山林雾霭的,是他硬生生拽住了她问道的脚步。

  伸手替她拭去额间出的细汗,顺手在她光滑的脸上模了一把,韦孤云的语气带着一种莫名的感慨与低落,“脸这么稚女敕,像个小孩子一样。”

  再像小孩子有什么用,你当时还不是一样直接禽兽了。

  似乎看出她心里的嘲讽,韦孤云凑到她耳边道:“不过,味道还是极好的,该有的都有了。”

  果然是禽兽!

  猝不及防间,沈清欢被人按在一株大树上,紧接着眼前一黑,那人灼热的吻便铺天盖地而来。

  很快,两个人的身影便掩没在齐膝高的灌木丛后。

  一个时辰后,韦孤云亲手替她替她打也了筒袜的系带,帮她重新束好了长发,簪好发簪,然后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靠在大树上欣赏林间的风景。

  沈清欢的心还在发着颤,整个人发软,眼睛微闭,靠在他怀里异常的安静。

  “我很高兴。”他轻轻地说道。

  手指描画着她的胸形,他低低地笑着:“欢儿已经不讨厌我了是不是?”

  沈清欢逃避现实地没吭声。

  情况好转是从她答应他条件的那天晚上开始的,当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主动的缘故,她的状况比平时好得多,让他很是得了些享受。

  只是之后有事待办,不得不跟她暂时分开,等回来后一亲热,之中的变化感觉十分清晰,她果然不再排斥他的亲近了。

  沈清欢红了脸,还是不吭声也不睁眼,这种生理上的反应最是瞒不了人,她都不知道自己能怎么响应。

  两个人日日睡在一处,就算有过龃龉不快,随着时间过去,有些事自然而然也就淡了下来,她的身体已经跟他越来越亲昵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

  她和他之间的情况,大抵也有这么个意思,身体先沟通,然后感情慢慢在日积月累中培养增加变厚。

  “想我了,嗯?”亲热之间都能感受到她的热情,真是难得。

  沈清欢将头埋进他怀里,不说话。

  韦孤云眼底都漫上了笑,将她往上抱了抱,手指在她的唇上摩挲着,心情好得能飘起来。

  有什么比自己喜爱的女人也喜欢自己的亲热来得让人更欢喜的。

  他抱着她静静地看了半天的树间草木,却丝毫不觉得无趣乏味,反而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。

  欢爱过后的沈清欢有些困倦,不知不觉便在他怀中睡了过去。

  韦孤云将两人的衣服整理好,抱着她走出了林子,外面属于他的车队正静静地等着。他将她直接抱上了马,车队缓缓迎着太阳的方向驶动。

  沈清欢一觉醒来的时候,外面的太阳已经老高,她伸了个懒腰,抓了抓头发,问坐在边的某人,“什么时辰了?”

  “未时。”

  “难怪我好饿。”她忍不住伸手捂肚子。

  韦孤云不由失笑,打开车厢暗格,从里面取出一只带盖的银碟,拿开盖子,里面放着一只犹带热度的烤山鸡。

  沈清欢眼晴顿时一亮。

  “小馋猫。”

  沈清欢把银碟放到自己腿上,双手齐动,左右开弓,吃得十分高兴。

  韦孤云继续看自己的公文。

  很快,沈清欢就消灭了那美味的烤山鸡,然后张着油腻腻的十根手指探到某人眼前,“我要洗手。”

  韦孤云直接让人停车,他替她打开车门让她下车,然后又亲自提了水囊,伺候着她洗净手上的油腻。

  侍卫们已经习惯了韦大人对沈道长的各种迁就,如今也算见怪不怪了。

  他们其实打心眼里对韦大人表示理解,这辈子大概就只能有这么一个女人,那怎样都得哄着捧着把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才最放心。

  洗完了手,沈清欢随便甩了甩,手上剩余的水渍很快便在风中消失无踪,她没有急着上车,某人也没有催她。

  她在官道旁的空地上活动了下四肢,然后举目四望,随便瞅瞅。

  老是在车上坐着其实也挺不好受的,更何况这时候的马车减震技术还是挺不怎么样的。前段时间也不知道某人干什么去了,她还得帮他伪装成他一直待在车里的假象,基本不怎么下车活动,力求给外人营造出一种某人贪恋温柔乡,整日跟她胡混的假象。

  估计这要是一出话本子,那她就属于那种红颜祸水、勾引别人不务正业的狐狸精。

  沈清欢忍不住模了模自己的脸,心里有点犯嘀咕,以她的长相来说,跟某人一比,明显某人更符合狐狸精的描述啊。

  唉,连色都比不上一个男人,也是她这种女人的悲哀啊。

  果然,两个人发生关系,她还是占了挺大便宜的。

  按照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思路,她肯定不属于王八蛋了,幸好。

  看着她脸上表情变幻的模样,韦孤云有点儿好奇,“清欢,你在想什么呢?”

  “没,没想什么。”

  这摆明就是欲盖弥彰,肯定是想了什么不太好的事。

  韦孤云微眯眼,往她跟前凑了凑,又问了一遍:“没想什么?”

  沈清欢左右瞟瞟,干笑了两声,压低声音道:“咱们两个在一起,你觉不觉得好像是你吃亏了?”

  韦孤云勾唇,似笑非笑地睨着她道:“原来你今天才发现这个事实啊。”

  沈清欢捂了捂自己的心口,瞪了他一眼。

  不待她出口反驳,韦孤云手往她腰间一搂,笑道:“既然知道是我吃亏了,以后就对我好一点。”

  下限呢?沈清欢用力瞪他。

  韦孤云笑出声,然后一本正经地道:“你的马术不太好,以后多练练。”最后两个字他在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说给她一个人听,“晚上。”

  沈清欢脸色爆红,这个不要脸的。

  “对了,说起来,你怎么会骑驴不骑马呢?”

  她表示对某人这样毫无诚意地转移话题行为表示鄙视,拒绝配合。

  “你那头驴还挺奇怪的。”

  小黄哪里奇怪了?

  “你看,它跟大黑打起来了。”

  什么?沈清欢赶紧顺着某人的手指去看,果然小黄和大黑打起来了,战况还挺激烈的。

  一头驴和一只狗打架……呃,沈清欢表示自己以前真没见过。

  最后以小黄一蹄子踹飞大黑结束了这次战斗,围观的众侍卫目瞪口呆。

  沈道长家的家畜打起来也这么生猛,了不起!

  沈清欢走到小黄跟前,伸手顺了顺它的毛,语气复杂地对它说:“小黄,你个头比大墨大这么多,不能歧视它年龄比你大,这样是不对的。”

  “呴啊呴啊……”小黄鸣叫出声。

  沈清欢跟旁边的恨生讨论。“它们两个一个吃草,一个吃肉,总不可能是因为吃东西打起来的吧?”

  恨生的表情一言难尽,伸手抹了把脸:“就是因为吃东西打起来的。”

  沈清欢震惊脸,“什么?”

  恨生一脸无奈,“小黄一蹄子把大黑的一根骨头给踢飞了。”

  沈清欢:“……”一根肉骨头引发的打架。

  “小黄,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,你先是踢飞了大黑的骨头,然后又直接踹了大黑,你很行啊!”沈清欢拍拍小黄的驴头,对它肃然起敬。

  驴哥,你这是彻底黑化啊!

  “韦孤云,我不坐马车了,我要溜溜小黄。”

  韦孤云笑了下,没说什么,只自己一个人上了马车。

  这段时间放飞自我的小黄又变成了某人的坐骑,倒也没做出什么反抗的举动。

  小黄这个头儿、这身板、这分类,混在一群骏马中这么久,它竟然也没有产生半点儿自卑情绪,不得不说心理着实强大。

  小黄载着主人一溜疾跑,然后就成了整个队伍的领头驴,反正这官道一眼不见底,顺着走就是了,倒不怕它走岔了。

  “白云黄鹤道人家,一琴一剑一杯茶……”

  当悠扬的歌声响起来的时候,车中的韦孤云不由放下了手中的笔。

  这曲子——

  “……常世人间笑哈哈,争名夺利你为啥……”

  “……清静无为是吾家,不染凡尘道根扎……”

  这歌恨生也是第一次听,觉得歌声真是道尽了修道者的心境,这应该是道长和他都下山之后,清欢自己唱来解闷儿的吧。

  清亮带着禅意的歌声飘荡在官道上,引得人忍不住静静聆听。

  “呴啊呴啊呴啊……”

  突如其来一阵驴嚎硬生生破坏了美感,然后歌声戛然而止,许多人都不由觉得有些意犹未尽,小黄却十分地精神抖擞。

  有小黄在,沈清欢永远不用担心自己会唱到嗓子发干,因为小黄经常乱插入,根本不可能长久维系。

  韦孤云坐在车中忍不住低低地笑出声来。

  这只叫小黄的毛驴啊,在某些方面跟她家主人还是挺搭的嘛。

  许多人在片刻的怔忡后,也忍不住面露笑意,这事想想确实也有点好笑。

  车队就在这样和谐偶尔伴随着不和谐中,一路朝着前方行进着。

  夜幕沉沉,一阵隐约的金戈铁马声响传入,震耳的喊杀声似乎就在人的耳边回响。

  几个人站在山谷之外,谷内阴风四溢,未曾入内,已觉阴风扑面而来,就是从战场的尸山血海中拼杀出来的侍卫们也禁不住面色骤变。

  “这里曾经是两军交战之地,那次大战死在这谷中的两军将士足有十万之众。”有侍卫开口说。

  沈清欢面容冷峻,这是她少有的表情:“难怪如此了。”

  韦孤云声音微沉,道:“麻烦吗?”

  沈清欢点点头,“阵亡将士阴魂不散,得超渡安抚,我得做个大法事,勉强还能办到。”

  “勉强?”

  沈清欢抿了抿唇,“我没遇到过这么大的战场阴地,所以也不敢打包票。”

  韦孤云直接道:“那就让其他人来。”他不允许她冒险。

  沈清欢一笑,这一笑使她整个人都重新鲜活娇俏了起来,“没事,就算不成功,我也不会有什么伤害,试试嘛。”

  这是跟他撒娇?韦孤云无语地看着她的小女儿姿态,最后到底还是在她的目光中败下阵来。

  “恨生,你帮我。”

  “发。”

  “你们其他人都往后退吧,这里阴煞之气太重,站久了人受不了。”沈清欢让其他人离远些。

  韦孤云没动,她却也没赶他,这货本身就是世间最大的凶煞了好吗,哪有邪祟敢找他的麻烦了,那纯粹是找死。

  恨生看了看天色,问道:“子时开始吗?”

  “嗯,子时超渡,不能误了时辰。”

  “我需要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纸钱,得送给这些阵亡的将士上路。”她极其认真地对某人说。

  “你们去准备纸钱,越多越好,子时前务必回来复命。”

  “是。”有侍卫领命去。

  “我去换衣眼。”

  韦孤云有点儿奇怪她要换什么衣服,便跟着她回了车上。

  半晌,沈清欢头戴纯阳巾,身穿杏黄八卦乾坤袍,脚蹬黑色云靴,手持拂尘,身背桃木剑,端端一个得道之人的风范。

  韦孤云却是皱了皱眉头,从心底深处对这样装扮的沈清欢有种排斥不喜。

  不是不喜欢她这个人,而是单纯对那身行头的不喜,总有种它们要抢了他的人的错觉。

  恨生仍旧是那身寻常的道士袍,恭恭敬敬地等在外面。

  沈清欢从马车上跳下来,直接招呼他道:“恨生,我们先到那边打坐吧。”

  “好。”恨生完全是她怎么说就怎么做,从来没一个不字。

  两个人走到离山谷不远的一处空地,然后衣摆一掀便席地而坐,面朝谷口,手中掐诀,口中念念有词,闭目盘腿打坐。

  时间一点点过去,子时也在一点点接近。

  在子时前,侍卫拉来了好几车用麻袋装好的纸钱,这是他们在最短的时候能弄到的最多纸钱了。

  时辰到,恨生递上三炷香,沈清欢手持清香,法诀一掐,香点燃,袅袅轻烟直上云霄,持香三点头,祭天、祭地、祭鬼神。

  一身法袍的沈清欢此时一脸法相庄严,左手持香,右袖在面前一拂,就见一张桌子凭空出现,恨生上前摆上香炉。

  后面一群侍卫看得目瞪口呆,虽然他们整天“沈道长沈道长”的叫,其实本就没将她当成一个真正的道士。

  实在是因为沈道长跟他们家大人的那关系,横看竖看也不符合出家人的模样,但此时见她化灵为物,着实的眼界大开。

  原来,沈道长真的是一个道长啊!

  “三炷清香敬鬼神,生前不论身后名,天地有正气,万物有阴阳……”随着她清亮轻缓的念诵,她慢慢朝前踏地。

  步子却没有落到地上,她彷佛踩到了台阶之上,就那么一阶一阶地走了上去。

  所有的人目光都集中到了那个慢慢凭空而的道者身上,她走的并不是一条直线,时不时会有变动,就似在走一个图案一般。

  符篆从她的纸间流出,信手一挥便牢牢固定在空中,像一面面坚实可靠的小方砖一样悬浮在空中。

  随着她最后一声轻斥“落”,所有的符篆都争先恐后地向着某一个点而去,瞬间那个点爆发出万道金光,将这夜空照得分外明亮,也将那凭空而立的道者照得光芒万丈,犹如神祗,庄严不可侵犯。

  与此同时,谷口外祭桌前的恨生开始唱诵经文,焚烧纸钱。

  一把把的纸钱落入火堆,化作道道轻烟,直上九霄。

  “……万法归宗,道法自然,阵起……”半空中的清亮嗓音犹自在念。

  随着四面大阵成,金光将整个山谷团团笼罩,空中的道者盘腿端坐空中,闭目念诵经文,不再有别的举动。

  三炷清香燃尽,沈清欢突然自高空飘然而下,祭桌前再捻高香,重插入香炉。

  “清气开,浊气降,阴阳二炁,和和为顺……身死万事休,黄泉路上结伴行,战友并行下九幽……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,阴阳二使,开路……”

  轻斥声中,沈清欢手中桃木剑剑指西北,一道亮光劈向虚空,滚滚黑色犹如浩浩江流,齐齐朝着剑尖劈指的方向而去。

  她就保持着那个动作不变,渐渐地额头上有冷汗渗出,身形微晃,舌尖一咬,左手食指将血抹上剑身,再劈一剑,大喝一声,“开——”

  有血顺着她的嘴角涎下,看上去十分可怖,而她的脸色也渐渐变得苍白。

  韦孤云死死握紧自已的拳头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的动作。他现在无比的懊悔,就不该对她心软,她果然力有未逮。

  可此时此刻,他也不敢贸然上前打扰她,只能心急如焚地看着。

  “恨生,撒钱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恨生抓住两个麻袋,用力将之抛向半空,麻袋中的纸钱纷飞,恍似有灵,西北而去。

  恨生手上不敢有丝毫停顿,继续狂洒纸钱,此时谷中阴风大作,阴火窜升,那些纸钱几乎是升空瞬间便化作了飞烟。

  当金光渐淡,阴风消散,夜空星子恢复明亮的时候,沈清欢“噗”地喷出一口血,整个身子直直地向后倒去。

  韦孤云第一时间上前接住了她的身子,却见她面若金纸,双目紧闭,恍似没有生息一般。

  “她没事,就是消耗过剧。”恨生在一旁急忙开口。

  韦孤云朝谷中冷冷看了一眼,手往她膝下一抄,将她打横抱起,疾步向马车走去。

  恨生看了看,那被她聚灵化物的祭桌已经消失不见,香炉也掉落在地,他捡了起来,又将所能看到的纸钱全部捡起投入了火堆之中。

  一些侍卫见状,也纷纷加入这个行列,渐渐地谷口周围的纸钱全部被投入了火堆,化成轻烟消散空中。

 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谷口时,那里再没有刺骨的风盘旋不去。

  韦孤云在谷口静静地看了一会儿,然后转身登上马车。

  车队缓缓地继续向前行进,可是马车内的沈清欢却仍昏迷不醒。

  若非她胸口尚有起伏,韦孤云险些都要认为她已经魂魄离去。

  “你以后休想再做这种事!”他咬着牙恨恨地低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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